发改委将探索以支付指导价格为核心的药品价格管理新形式

2013-08-26 16:09:13    来源:  作者:

  发改委将从四方面推进药价改革

  在药品价格监管的主要任务正从“限高防涨”向引导价格合理形成和规范市场价格行为转变的背景下,国家发改委相关机构拟从四方面推进药品价格改革,并冀望一年出成效,特别是在政策制定层面有所交代。

  在日前召开的2013中国医药企业家年会上,发改委价格司医药价格处处长宋大才表示,本世纪以来,发改委一共进行了三轮药品价格调整,2010年至今为第三轮。目前,关于化学药的价格调整已经结束,而中成药价格的调整正在进行之中。到目前为止,发改委已经组织了25批成本方面的专业调查,调查了1000多种药品出厂价格,同时通过在线监测,发改委直接搜集掌握了药品的出厂价格,这些工作夯实了价格调整和制定的基础。

  在宋大才看来,目前的药价管理随着公立医院运行和补偿机制改革的深入推行,“以药补医”机制将逐步破除,医院规范自身用药行为、主动控制成本费用的意识将逐步提高,药品价格中不合理的“养医”成本将逐步减少;市场机制在药价形成中的作用进一步发挥,集中招标采购已经成为通过市场竞争发现价格的重要手段,特别是基本药物推行新的招采机制,有效地通过市场手段降低了药品价格。

  但宋大才同时强调,目前的药价管理还存在以下几类主要问题,即最高零售限价虽然发挥了防涨的作用,但与市场实际存在脱节现象;药品招标采购制度不完善,还没有发挥原来设想的效果,特别是利用竞争机制发现合理价格的目标没有很好实现;药品比价关系不合理,特别是部分药品内、外资企业差价过大。

  基于存在的问题,宋大才称,未来将从四方面推进药品价格改革。

  首先是探索以支付指导价格为核心的价格管理新形式。制定支付指导价格作为医保支付的计费依据;取消最高零售价格限制,发挥市场竞争作用;激发医疗机构降低药品采购价格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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