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医疗腐败窝案暴露药价一半用于行贿

2013-07-23 16:59:30    来源:  作者:

  漳州医疗购销腐败窝案:药价一半用于“公关”

  漳州医疗购销领域腐败窝案大起底 药价一半用于“公关”

  成本不足1元的注射液,售价超10倍;采购要过N道关,药价的50%竟然都是“公关费”。在福建漳州近期查处的医疗购销领域腐败窝案中,市直区县73家医院,包括全部22家二级以上医院100%涉案,医生退赃金额达2049万元。

  药价50%用于公关,采购要过N道坎

  今年40岁的周某是一名“资深”医药代表,2006年开始在福建漳浦县等地推销药品,至去年年底,她的销售额达到375万元,涉嫌行贿金额近百万元。“每一关都需要‘公关’”。为计算各个医生的“工作量”,周某买通了医院的统方员,每月按各科室医生开具的药品计算提成,统方员按每盒或每瓶0.5元收取好处费。

  据被查处的医药代表交代:“药厂生产的某一药品到患者手中要经过4关:通过招投标进入省一级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再进入地市一级卫生管理部门的药品目录,然后,医院采购该药品,科室医生在诊疗时使用该药品。”

  医药销售区域经理卓某等人表示:“要确保药品进入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目录,一些厂家或药品经营企业负责对组织招投标人员行贿,并通过围标、串标等手段确保中标;之后,为了入围地市一级确标的药品目录以及医院采购该药品,地区一级的医药代表又要负责‘搞定’卫生、药监和医院相关负责人。”

  然而,进入中标目录仅是第一步,“药厂之间竞争很激烈,即使中标,医生在诊疗时仍可开不同的药品,这就还需要‘再公关’。”

  调查显示,药品生产企业给经销商的“营销”费用一般是药品中标价的50%左右,区域经理一般将15%左右用于“公关”当地卫生、药监等部门相关人员,将30%左右给予二级代理及下线业务员。这些下线人员负责“公关”各家医院,给医院负责人及科室医生的“好处费”占其中25%左右。

  药品价格由药厂定,缺陷大,成本仅占药价20%

  据医药代表供述:“药品价格构成比例中,成本价往往不到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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