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降价 患者未必得实惠

2013-02-27 16:31:05    来源:  作者:

  药品降价,患者负担不一定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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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消药品加成,但服务价格涨了,患者拿的钱会减少吗?”“药品不挣钱了,医院会不会多做检查赚钱啊?”对于正在推行的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不少患者都提出了自己的担心。对此,专家表示,患者负担不能只看药品价格,只有财政补偿及时,才能防止医院想“歪招”,避免加重患者负担。

  服务价格涨了,报销能否跟上?

  药品不加成了,可服务价格涨了,患者看病能少花钱吗?按照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方案,取消药品加成后,部分服务项目将适当提价。据了解,目前各试点县(市区)主要提高了诊疗、护理、床位、手术等价格。

  例如,平阴县人民医院普通门诊费由1元调整为6元,专家门诊费由5元调整为10元。“为不增加患者负担,门诊费增加的5元,新农合基金全部负担,个人负担不变。”平阴县卫生局局长姜昭辉说。

  但并不是所有试点县(市区)都能做到这一点。据了解,目前虽然许多地方开展了医保、新农合门诊统筹,但门诊报销还主要局限在乡镇、社区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在县级医院门诊看病许多不能报销。这就使得部分患者的费用可能增加。

  “从调研看,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还存在不少问题。”26日,出席全省卫生工作会议的副省长王随莲说,“有的诊疗价格调整不及时,有的价格调整后与报销政策不衔接。”

  山东大学公共卫生专家徐凌忠指出,想减轻患者负担,不能单单取消药品加成和适当提高诊疗费。“这种方式,能否真的降低患者的负担,降低的药价会不会被其他费用吞噬,还要看实行后的效果。”

  东阿县人民医院是我省率先取消药品加成的县医院之一。2011年10月该院就取消了药品加成,但该县并没有再单独上调服务价格。该县卫生局相关负责人坦承,之所以没再上调服务价格,是因为调整后新农合基金承受不了。而如果将三级医院上调的服务价格也纳入新农合和医保报销,对不少地区的医保基金来说这将是个不小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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