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外部参考定价权衡利弊

2012-05-25 14:08:47    来源:  作者:

  建立药品定价基准:WHO推崇外部参考定价

  外部参考定价(external reference pricing,简称ERP)也可称为国际参考定价,是指药品的定价参照一个或若干个国家的定价作为基准或参考价格。参考价格一般是指药品的出厂价或是药品在其他流通环节中的价格。应用外部参考定价,可以从3个方面来管理药价:一是为一个特定的国家制定药品价格;二是有助于药品的价格谈判;三是核实药品的价格。
 
  欧洲经验
 
  外部参考定价方法主要用于专利药物或单一货源的药物(独家产品)。将被选的参比国家组成一个外部参考定价的国家名单,也可称为参考定价的“国家篮子(reference basket)”。这些国家应该处于比较相同的经济发展水平,并考虑其人口、地理环境和国家药品系统等因素。采用外部参考定价方法时,要收集各参比国家的药品价格目录以及它们真实的交易价格,从中推算不同药物的打折或回扣的情况;同时还要深入了解不同国家计算外部参考定价的具体方法,像参考定价的类型,以及如何将外部参考定价方法用于政策决策。
 
  如果有多种货源存在的同类治疗药物,则可采用内部参考定价(internal reference pricing)的方法,从同一治疗类别的药品中遴选出一个参考价格。
 
  欧洲国家较多采用外部参考定价方法,原因是它们的经济条件比较类似,地理位置接近,但在应用的具体方法学上仍有很大的不同。日本应用一定的公式来计算外部参考定价,一般要比参比国家的药价低75%~150%。墨西哥参比6个国家,采用前3个月药品的出厂价加权平均值,零售药品价格的计算公式为ERP×1.72。斯洛伐克在新药进入市场前,要求药厂提供原生产药厂及其他8个欧洲国家的药品价格。爱沙尼亚的外部参考定价是基于药品的出厂价,用于原研药和仿制药的补偿,参照立陶宛、拉脱维亚、匈牙利和其他欧盟国家的药价。凡是参考定价制订得较低的国家,一般市场销售量也少,而且新药进入市场的时间也较晚。
 
  2009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对执行外部参考定价的14个国家进行了调查,包括巴西、哥伦比亚、捷克、匈牙利、印尼、伊朗、约旦、黎巴嫩、墨西哥、阿曼、南非、阿联酋、也门和意大利(意大利目前已停止实行外部参考定价的方法)。调查内容包括27个问题,调查的14个国家中有9个获得了结果:这些国家分别制定了2~5个标准来定价;平均选择的参比国家是7.75个(波动在4~8个国家范围内);55.5%选择的参比国家在同一地区;33.3%的国家药品有市场准入;22.2%的国家具有价格信息。总之,这些国家大部分在同一地区,并有相同的收入水平。其中,最常用的方法是从6个参比国家中选择一个最低的参考价格作为标准;有2个国家是采用平均价格为参考价格。参考定价用的是药品出厂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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