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院护理费价格调整方案

2010-11-15 22:49:36    来源:  作者:

  医院护理费上涨应由政府财政买单

  09年,北京市卫生局对北京市8家医院进行了公立医院医疗成本核算。近日,北京市卫生局已向市政府提报护理服务价格调整方案,以三级医院为例,现行一、二、三级护理的收费标准为9元/日、7元/日、5元/日,拟调整的标准为90元/日、70元/日、50元/日。

  医药行业研究员郭凡礼指出,医院护理费用的上涨可谓“有喜有忧”。“喜”的一方面在于提高护士的护理费用无疑是一个正确的选择,新医改以来,医生的待遇受到了关注,但是广大护士收入过低导致护士配置不足、积极性大大降低。护士不足的现象不仅影响了公立医院的正常运转,而且导致医院护理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现象突出。

  另一方面,医院护理费用的上涨也引发老百姓的担忧:如此大的服务价格涨幅造成了患者巨大的经济压力。新医改进行到现在,之前提出的缓解老百姓“看病贵、看病难”的现象丝毫没有得到缓解。相反的,目前药价虚高现象依然层出不穷,如果此次北京市医院护理的价格依然由老百姓自己买单,那么以这种牺牲老百姓利益进行的改革显然是错误的。

  通过对北京市此次拟上调护理服务价格方案进行分析,郭凡礼认为,医院护理费用应该上涨,但是必须应该由政府财政买单,如果把这部分经济负担转嫁到老百姓身上,只会引发越来越多的人对新医改的不满。目前,我国医患关系紧张,老百姓对新医改寄予厚望,如果新医改让老百姓觉得“越改越贵”,那么此轮新医改依然会以失败告终。

  《2010-2015年中国医药行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指出,新医改以来,医院进行基本药物改革其主要的损失应该由国家财政买单,但是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之后,本来医院损失的15%药品差价政府的补贴却迟迟没有到位,这也造成了新医改进行到现在依然步履维艰。此次医院护理费用上涨虽然可以解决护士积极性不高的问题,但是如果这部分费用依然由老百姓买单,那么这样的改革只能起反作用。

  护理费:4000元工资与付出不成正比”

  护士称收入与付出不成正比;护工日收费达百元

  目前,北京市的护理费收费标准仍然沿用1999年制定的《北京市统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该标准规定,特级、一级、二级、三级护理每日标准分别是25元、7元、5元、3元,三级医院可在此基础上加收2元,二级医院可加收1元。

  相比目前医院的护理费,护工的收费则高出不少。以海淀区某大型医院为例,一般护工每天的收费大约在60到100元不等,如果是危重患者或是刚刚做过手术的患者,价格还会更高。

  一名医生告诉记者,很多医院出于节省开支,往往病床数量在日益增加,护士的数量却没有变化。这样造成了每一名护士工作量的增加,付出与回报不成正比,“护士的工资水平确实有点低。”一名护士则表示,院内护士的工资还是会比护工高一点,但付出也比护工要多很多。“我现在一个月4000元的工资,而做的工作却和这个工资不成正比。”

  今年3月,北京市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并试点,医院在人力、财力上投入了相当大的成本,北京市卫生局专门做了成本核算,按照服务项目、频次,一级护理的成本为96元。据此,卫生局提交了“90(一级)、70(二级)、50(三级)”的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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