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药品加价率管制 促医院主动降低药品采购价

2013-04-24 18:30:32    来源:  作者:

  取消药品加价率管制 促医院主动降低药品采购价

  牛正乾:提高医疗机构主动降低药品价格的动力

  2013年4月23日-24日,第23届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营销高峰论坛在武汉召开,与会嘉宾就医药行业热点问题展开热烈讨论。以下为嘉宾精彩发言。

  发言人: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牛正乾

  一、现行药品价格加成率管制政策,成为提高医药产业链各个环节共同抬高药价的直接动力

   新医改实施以来,仍有屡被曝光的“天价药”则持续质疑着国家巨额财政投入的实际效果。2010年5月央视报道了市场价为15.5元/盒的芦笋片在湖南湘雅二医院的零售价为213元/盒,中间利润高达1300%,其中给医生的回扣为80元/盒,随之出台了《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11年11月央视报道了一种名叫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的药品出厂价为0.6元/支,北京公立医院的采购价为11元/支,零售价为12.65元/支,中间利润超过2000%,其中给医生的回扣为4元/支,而山东一家私人诊所的采购价为仅为0.64元/支,零售价仅为2元/支,随之出台了《药品流通环节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但两个办法至今仍然没有正式出台。

  在药品回扣的直接刺激下,过度用药、不合理用药的情况非常严重。药价虚高、回扣泛滥这一问题久治不愈且愈演愈烈的最主要、最直接的原因在于药品加价率管制政策,没有起到真正限制药品价格的有效作用,反而成为使整个医药产业链上各个环节共同抬高药品价格的直接动力。

  目前我国对所有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价格实行加价率管制政策。政府通过集中招标确定药品的中标价,作为采购价,不得“二次议价”;同时以采购价为基础,按照规定的加价率确定零售价。目前县及县以上的公立医院的药品加价率为15%,部分地区是零加成,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品加价率为0。实际上加价率管制政策还包括差别加价政策,这三个政策性质上完全相同,在执行过程中的弊端十分突出:

  首先,药品加价率管制政策让公立医疗机构购进药品价格越高获利越多,既有明的加成,又有暗的返利,暗的返利(回扣)更多。例如,在15%加价率管制政策下,北京公立医院采购11元/支的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可获得的药品加价额为1.65元/支,如果按照山东私人诊所0.64元/支的市场采购价购进,那么所获的药品加价额为0.09元/支,只有原来的1/17,而且医生也根本不可能有4元/支的回扣。所以在药品加价率管制政策下,公立医疗机构不可能去采购低价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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