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企业刺五加颗粒不合格遭查处

2018-06-25 08:03:23    来源:  作者: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10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18年第46号),通化兴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中药六厂有限公司刺五加颗粒上黑榜。

经青海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等5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通化兴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中药六厂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生产的10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经青海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通化兴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中药六厂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次刺五加颗粒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含量测定、装量差异。

二、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并进行整改。

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企业和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条等规定对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自收到检验报告书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对相关企业或单位的调查处理并公开处理结果。

药品品名:刺五加颗粒
标示生产企业或供货单位:通化兴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批号:161102
药品规格:每袋装10g
检品来源:上海龙威医药有限公司
检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项目:[含量测定]
检验机构:青海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药品品名:刺五加颗粒
标示生产企业或供货单位:哈尔滨中药六厂有限公司
生产批号:170402
药品规格:每袋装10g
检品来源:四川仁通医药有限公司
检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项目:检查](装量差异)
检验机构:青海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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