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山明兴制药黄体酮注射液出现严重不良反应

2016-07-23 10:45:23    来源:  作者:

据了解,早在2005年6月10日,CFDA就发布了《关于加强苯甲醇注射液管理的通知》,称根据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对苯甲醇注射剂不良反应的监测,为保证临床用药安全,对药品使用作出了明确要求。其中,要求苯甲醇注射液说明书应当在不良反应项中增加“反复肌肉注射本品可引起臀肌挛缩症”。

南海网报道称,在明兴制药黄体酮注射液说明书中看到,产品明确注明含有苯甲醇、大豆油等。但上述产品在不良反应项的说明中,没有严格执行通知要求,并没有标注“反复肌肉注射本品可引起臀肌挛缩症”的字样。

不过,早在7月5日,明兴制药质量管理部在发给海南和京医院的一份情况说明中坚称:“产品并无质量问题,请依照说明书放心使用”。

明兴制药质量管理部在情况说明中解释称,由于产品本身性质为油性注射剂,存在着药物溶解度很小、注射部位常因吸收缓慢而易出现红肿、结节、瘙痒,甚至出现人工性结膜炎等问题。“在临床使用该产品时,有些患者使用周期较长,注射剂量越大越容易形成硬结。”

记者梳理发现,这已经不是明兴制药第一次因药品质量不合格被责令召回。早在2007年,明兴制药生产的批号为ME3181的清开灵胶囊就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出不合格,相关批次产品被全部召回。

最近几年,明兴制药也有多款注射液被地方食药监局检出不符合标准规定。例如,2015年6月30日,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药品质量公告称,明兴制药生产的西咪替丁注射液(批号141004,规格2ml:0.2g)被检出可见异物不符合标准规定;2014年8月6日,明兴制药生产的硝酸甘油注射液(批号121102,规格1ml:5mg)同样出现可见异物不符合标准规定的情形。

业内人士认为,大型药企在对下属子公司药品质量的管控上存在一定缺陷,如不严格监管,出现的问题会更多。对于诸多疑问,7月20日记者致函明兴制药,截至发稿未获进一步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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