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诚辉医疗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不合要求案

2020-10-07 12:27:28    来源:  作者:广东省药监局
广东省药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粤药监械罚〔2020〕2025号》中,广东诚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不符合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遭处罚。

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广东诚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81684422406C
法定代表人:张旭辉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药监械罚〔2020〕2025号
违法行为类型:产品不合格
违法事实:当事人生产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不符合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
处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1.责令改正;2.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2.1
处罚决定日期:2020/9/28
处罚机关: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000000694124X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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