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皇姑国防医院发布虚假广告案

2019-10-13 15:48:12    来源:  作者: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2019年第二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件-辽宁沈阳皇姑国防医院发布虚假广告案

当事人通过互联网发布含有“独有的两项国家专利技术‘AMI腺体免疫再建疗法’和‘RFA可视针孔超微创技术’”“一次性治愈不复发”“无一人复发”“254631例患者康复”等内容的广告。当事人在广告中使用的服务内容、提供者、销售状况、曾获荣誉以及统计资料、调查结果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且无法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验证,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和第(三)项的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2019年6月,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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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发表于 2022-11-30 15:21:01
沈阳国防医院就是一个欺骗患者的医院!这种引导消费!不做手术!然后术后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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