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泓健药业检查发现7问题

2019-07-15 17:19:32    来源:  作者:
吉林省药监局公示长春市泓健药业有限公司等4家药品经营企业“双随机”监督检查情况。
 
2019年7月9日,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企业“双随机”监督检查情况的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3
企业名称:长春市泓健药业有限公司
检查事项:药品批发企业经营行为
检查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附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总局关于整治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的公告》(2016年第94号)等
存在问题:1.企业于2018年未定期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内审。(*00801)2.企业将批号为181207和181210的药品“感冒软胶囊”(洛阳君山制药有限公司)混垛存放。(*08307)3.验收人员对销售退回的药品未进行逐批检查验收。(*11301)4.企业库房配备的避光窗帘破损。(04702)5.企业验收员未在吉林省龙德医药有限公司开具的随货同行单(编号:1906221000040)上签字。(08005)6.企业药品储存区域存放与储存管理无关的物品(15桶矿泉水)。(08316)7.企业与吉林省飞翼物流有限公司签订的委托运输协议无甲方、乙方经办人签字和甲方公章。(10801)
处理措施: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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