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金禾药业销售劣药被罚

2019-06-19 09:11:45    来源:  作者:
吉林市发布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吉林市金禾药业有限公司上榜。
 
2019年5月28日,原吉林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第三十六批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药品)。
 
序号:7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吉市市监食药药稽[2019]005号
案件名称:吉林市金禾药业有限公司销售劣药“丹参注射液”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吉林市金禾药业有限公司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201686986061M
法定代表人姓名:韩永东
主要违法事实:销售劣药“丹参注射液”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给予下列处罚:没收违法得2280.00元。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完全履行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分局2019年5月14日
 
关联资料:吉林市金禾药业有限公司简介(摘录于互联网)
 
吉林市金禾药业有限公司位于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吉林大街191号五楼、六楼,于1986年05月15日在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50万元人民币,在公司发展壮大的33年里,公司主要经营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物制品(除疫苗)、生化药品、医疗器械批发;药品零售、保健食品经销(以上各项均由下属分支机构实施经营,需单独办理营业执照);化学试剂(不含化学危险品),玻璃仪器,保健用品,消毒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经销;精神药品(第二类)、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批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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