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百又惠医药售不合格药品被罚

2019-04-17 14:34:40    来源:  作者: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24件行政处罚信息,闽侯县百又惠医药有限公司上榜

2019年4月11日,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19年4月10日)》,公开24件行政处罚信息。

序号:6
类别:药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侯市场监管甘罚字【2019】3号
案件名称:关于闽侯县百又惠医药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药品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闽侯县百又惠医药有限公司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1350121MA31LQ80XN
法定代表人姓名:黄典仙
主要违法事实:闽侯县百又惠医药有限公司销售的小通草按《中国药典》2015版一部检验,性状和显微鉴别两个项目不符合规定。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鉴于不知道所销售的小通草是假药,采购过程未违反《药品管理法》和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其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销售的假药小通草67克。2、没收违法所得7.26元。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正常履行,当事人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银行缴纳罚款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闽侯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10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单位:闽侯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时间:20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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