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头宝违法广告遭查处

2017-04-20 11:15:34    来源:  作者:

黑龙江省工商局公布3条涉嫌严重违法广告,古头宝上黑榜。

4月19日,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发布《黑龙江省违法广告公告(2017年第2期)》称,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广告数据中心通报和黑龙江省工商局广告监测中心监测,2017年2月,全省共监测广告165,485条次,现将3条涉嫌严重违法广告予以公告。

公告中提出,请相关媒体认真落实广告发布前审查制度,严把广告审查关,坚决杜绝虚假违法广告。并提醒广大消费者加强防范,自觉抵制各类虚假违法广告。

广告名称:古头宝
广告类别:普通食品类
发布媒体:黑河公共频道/黑河新闻综合频道
播出总条次:45
播出时间:2017-02-06至2017-02-10

违法原因:食品广告出现医疗用语或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借助宣传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食品广告中使用医疗机构、医生的名义或者形象。食品广告中涉及特定功效的,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或者形象做证明。

关联资料:“双十”电视台列年度黑榜多位明星艺人违规代言,涉及古头宝。

媒购委通报2014全年媒体购物广告监测情况,张铁林、高明、郭冬临、刘全刚等代言明星被点名,涉嫌违法违规刊播购物广告最多的前十名卫视台和地方城市台各有黑榜,这是记者日前从中国商业联合会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下简称“媒购委”)发布的第29次行业通报中得到的最新信息。

徐州新闻综合发布药品古头宝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宣称伤筋动骨一百天,古头宝只需30天,对各种骨关节疾病疗效极佳等表示功效断言、保证,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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