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喘停膏违法广告遭查处

2013-06-22 10:42:32    来源:  作者:

  新疆食药监局发布2013年第2期违法广告公告 广西邦琪药业咳喘停膏上黑榜
  city.12312.gov.cn/article/cityjsxx/cityxjgg/201306/1758923_1.html

  2013年4月1日至5月3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测到自治区、地(市)级报刊、电视、广播电台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891件,现予公告。

  广告中标示名称:咳喘停膏
  通用名称或产品名称:咳喘停膏
  生产企业:广西邦琪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广告主:未标示
  产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93464
  刊播媒介名称:XJTV-4
  刊播时间:2013-4-18
  次数:1
  违法原因: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

  相关链接:海南暂停销售“咳喘停膏”等十种严重违法广告产品
  >http://www.yybnet.com/site1/zgyyb/html/2013-04/16/content_110324.htm

  近期,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大对该省各报纸、报刊、电视、电台和网络媒体上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的监管力度。为规范广告发布秩序,海南省局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咳喘停膏”等10种严重违法广告的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采取暂停在该省行政区域内销售的措施。

  经监测,海南省局发现以下十种产品广告存在违法违规问题:

  “广西邦琪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咳喘停膏”,其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20093464”;“山西省吕梁中药厂”生产的“风痛宁片”,其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20023061”;“黑龙江参鸽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一笠妥(抗骨质增生丸)”,其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23021637”;“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生产的“息喘丸”,其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44021561”;“吉林省中鼎药业公司”生产的“五七胶囊(参黄养阴胶囊)”,其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B20010240”;“安阳博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钱氏聪耳灵”,其批准文号为“豫滑食药监械(准)字2012第1640002号”;“河南新视明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好视力眼贴”,产品注册号为“豫食药监械(准)字2009第2260237号”。这7种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多次利用专家、患者为产品疗效作证明,擅自扩大药品功能主治和适应症范围,并含有不科学地表示药品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等行为,严重欺骗或误导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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