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关于公布葡萄糖等药品临时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2010-05-13 22:03:30    来源:  作者:

  各市、县物价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9号)有关规定,并参照邻省价格,现公布葡萄糖等药品临时最高零售价格(见附件),附件药品价格没有标注说明的,为统一最高零售价格;标注生产企业名称或特定质量标准的,仅限于标注企业或达到该质量标准的企业执行。

  本通知价格自2010年5月12日起试行,试行期1年。试行期间如果国家出台新的价格政策,按新的价格执行。

  附件:葡萄糖等药品临时最高零售价格表
temp_10051322078099.xls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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