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公布苯扎贝特等药品补充剂型规格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2009-03-16 14:10:16    来源:  作者:

苏价工〔2009〕74号

各市、县物价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9号)有关规定,现将愈美片等药品的补充剂型规格最高零售价格印发给你们,其中在附件备注栏内标注“*”的药品为《江苏省定价药品目录》的药品。以上价格自原公布之日起执行。

  根据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左卡尼汀为公知化合物”(苏知函〔2009〕3号)的认定,决定撤消苏价工〔2006〕471号、苏价工〔2008〕278号文中所公布的希腊Demo S.A. Pharmaceutical Industry生产的5ml:1g左卡尼汀(商品名:卡尔特)、意大利 Sigma-Tau S.P.A生产的5ml:1g和5ml:2g左卡尼汀(商品名:可益能)的单独定价资格,均执行统一价,即:5ml:1g58.6元;5ml:2g99.6元。

  由于碳酸钙混悬液已经转为非处方药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药品目录〉的通知》精神(发改价格[2005]1205号),撤消苏价工[2008]332号文件中公布的碳酸钙混悬液148ml:11.84g每瓶29.5元的价格,执行市场调节价格。

附件:苯扎贝特等药品补充剂型规格最高零售价格表

二○○九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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