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3个亿回收股份制镇乡卫生院

2010-10-26 22:32:27    来源:  作者:

  杭州余杭区3亿回购卫生院,能否也“回购”民心

  花7500万元卖了,花3个亿买回来,从商业角度来说,这是一笔赔钱的买卖。

  2002年至2003年,余杭对原有独立核算的镇乡(街道)卫生院进行股份制改革,通过竞拍,29位个人及其股东以7500万元的总价,买走了原来由政府和集体开办的全部29所卫生院。现在,这29家卫生院中的28家由余杭区政府出资3亿元收回。

  之前的卖,是为了甩包袱。由于政府投入不足,包括余杭在内的全国绝大多数卫生院普遍亏损,甚至出现了生存问题。当时,全余杭所有卫生院的收入加起来也只有几千万元,至少70%的卫生院面临亏损,大多数亏损额度在30%以上,从经济角度看,这样的包袱是够沉重的了。

  甩了包袱之后,是不是就能轻装上阵,衔枚急进了呢?现实情况是卫生院忙着坐诊开方子,公共卫生服务人手配备不足,执行力也大打折扣。赢利成了股东们最大的动力。为提高经营受益,绝大多数医生被安排坐诊,大药方司空见惯。当时,卫生院的药品收入占到全部收入的80%-90%。医患纠纷频发,群众意见很大。以为甩掉了炸药包,没想到又背上一箱雷管。

  很多时候我们需要改变的只是一个角度而已。看问题的角度不同,问题本身也会发生变化。比如说,政府把自己看作商人,那么医疗机构就成了政府名下的产业,这个产业发生亏损,当然是砍掉为宜。但是倘若政府把自己看做是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医院成了提供医疗服务的机构,那么评价医疗机构的标准就不是今天“营业额”如何,有多少利润进账,而是有多少患者享受到了医疗服务,替多少人解除了因疾病带来的痛苦。对于公共服务来说,在医疗上花的钱不叫投资,叫投入。

  余杭区政府花3亿收回这些医疗机构,是公共服务意识的觉醒。很多时候我们的一些地方政府总是搞不清楚自己的角色定位,让它客串一下,它非得当男一号,当了男一号还不满足,还得把编剧的活也揽下来,当然最后导演、制片、剪辑、特效也归它了。当惯了计划经济的主体,并不意味着能当市场经济的主体。在黑龙江省双城市有所中学,应该是公办的,但却打着民办公助的旗号收着高额学费,政府还参与分成。这样的政府,已经小得掉进了钱眼里,还能搞好教育方面的公共服务,让自己的形象在民众当中高大起来吗?

  医疗领域也是如此。政府不应该跨过公共服务的边界,进入逐利者的行列。当余杭区花巨资回购卫生所,不以赢利为目的去经营,而是加大投入,降低药价,患者真正切切得到了实惠,门诊人次和群众满意度得到了“双增长”。从这个意义上说,余杭的巨资回购“收买”了人心,这样的收买我们欢迎。可惜的是,时下不少医疗机构还在钱眼里游泳,当然淹死的永远是那些看不起病的老百姓。

  新闻链接:浙江乡镇卫生院列入公益事业单位 将定编定岗

  定编定岗 补助经费

  乡镇卫生院列入公益事业单位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日前联合下发《浙江省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实施意见》规定,政府在每个建制乡镇办好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政府举办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社会公益类卫生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按每万服务人口13名至15名的标准配备。

  《意见》规定,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门诊设置以全科门诊为主,设置适量的急诊观察和护理康复床位,床位数一般控制在50张以内。现阶段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人员编制,根据当地的实际需要,原则上按每万服务人口13名至15名的标准配备,其中全科医师不少于3名,公共卫生医生不少于2名,并配备一定比例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非卫生技术人员比例不超过10%。按规划设床位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每床0.7人的标准相应增加编制;服务人口在5万人以上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编标准可适度从紧。对基本医疗任务较重或地广人稀、交通不便的边远、海岛和山区等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编制配备可适当增加,但是增加幅度一般不超过总编制数的10%。政府举办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人员经费由财政适当补助。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进人员的招聘和录用,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和专业技术人员,以确保农村卫生人员的素质和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或变相占用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

  据介绍,目前我省有乡镇卫生院1705家,卫生技术人员6.9万余名。目前,省政府已经决定,对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和城市社区医务人员分别按人均每年3.5万元和人均每年4万元的标准进行经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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