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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联盟:为什么非联盟不可

2010-01-09 17:29:13    来源:  作者:

  三、为何多数貌合神离?

  当前的药店联盟,主要有三种功能,正是出于这些功能的实现,不同的企业才愿意结盟。但是,事实却不太如人愿,无论如何联盟,毕竟不是一家企业,各自有着自己的盘算,貌合神离可以称得上是目前药店联盟的典型特征。综合当前的各家联盟,这三种功能主要有:采购联盟、物流联盟、管理联盟。

  药店联盟的初衷,目的只有一个,大家共享信息,尤其是采购价格信息,以便能够向供应商压价。因此,2003年广州采芝林、金康、海王星辰、二天堂、万康、康之选六家医药零售连锁企业签订《联合采购意向书》时,明确要求向供货商争取最低进货价,实现采购信息共享;这样一来,如果给了这家低价,那家也会要求这个低价。之后,联合采购的需求就自然产生了,成立一个联盟机构,各家企业委托该机构执行采购任务,统一口径对接供应商。2004年成立的武汉天元医药代理公司,便是这样一种联合采购机构。再后来,个别联盟机构倡导了联盟自有品牌产品,委托厂家OEM,然后在加盟企业的药店统一销售。成立于2005年的深圳匹特欧药店管理有限公司,曾经尝试为会员企业统一组织自有品牌OEM外包,但是效果甚微。这其中,集中各家采购订单,实现团购的规模优势,是药店联盟的最核心目标。所以,联盟的这一功能可以总结为一个词:团购。

  在团购的基础上,联盟机构随之遇到了更大的挑战,这就是物流和供应链的联盟问题。一个区域的零售药店,即使联盟起来,向供应商压价的力量仍然不够大;如果跨区域的零售药店联盟,统一采购之后的物流配送,着实难以实现联盟,甚至更难以实现准时配货。而供应链的联盟就更难了,因为这牵涉到每一家企业的采购、运输、仓储、配送、支付和药品销售统计系统,如果供应链联盟,这些都需要共享,甚至由联盟机构统一管理,这显然是每一家联盟成员都不愿意看到的。由此看来,一旦牵涉到企业内部的经营管理系统,入盟的药店企业便不积极了,无怪乎当前的药店联盟仅局限于外部联盟,即采购的共享和统一代理。

  另一方面,深圳匹特欧(PTO)药店管理有限公司,在总经理王春雷的倡导下,尝试向联盟企业进行管理输出,在营销推广、店面运营、人员管理等方面,输出联盟机构的标准化经营管理系统和经验。但是,毕竟大家不是一家企业,这些管理输出也只能是建议性质的,会员企业无论是否接受,都有自己完全的自由。再而言之,联盟机构本身并不是零售终端门店,由其进行管理输出显然不能令人信服。事实上,联盟机构的管理输出,更多的来自于会员中比较优秀企业的管理经验推广,而不是来自于联盟机构自身。所以,从经营管理的知识和经验输出方面来看,药店联盟只是隔靴搔痒,雷声大,雨点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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