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医药价格改革试点应报以什么期待

2008-12-08 11:39:12    来源:  作者:

  核心提示:就实行基本药物制度而言,如果降低药价,坚守流通环节,对药业而言,不一定是一个利好的消息。“政府对药厂没有补贴,那药厂将面临一个严峻考验。而对民众也只是一个暂时的利好。除非制药业本身还有很大的水分。而利好的就是医保的覆盖面宽了。”

  新医改方案征求意见结束后,医改似乎进入了短暂的沉寂。而刚刚进入12月,广东省正式启动了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改革试点工作。

  日前,广东省政府召开全省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改革试点电视电话会议,作为“全国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改革”先行试点省份,广东的有关试点方案引人注目。
 
  据已公开的方案显示,广东将把常见病处方药纳入政府监管、实施最高限价,还将在深圳、湛江、韶关三市试点降低公立医院的药价加成,在社区医院、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探索单病种收费等措施。

  常见病处方药实行最高限价

  试点方案指出,在保持大多数药品价格由市场调节的前提下,广东将合理调整政府药品价格监管范围,将原属于市场调节价格的部分常见病处方药纳入政府价格管理范围,实行最高限价管理。

  据介绍,广东此次改革,将把目前临床常用、对群众影响较大的部分常见病的处方药纳入政府价格监管范围,具体的管理目录由物价局分期分批向社会公布。进入目录里的药品,在最高限价范围内,仍由企业自主定价。

  “近期我们将确定药品管理目录,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药品价格专项整治。”广东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由于在医生和病人之间存在着药品信息的不对称,病人必须通过医生的指导用药,加上“以药补医”的机制也还没有破除,通过政府有选择性地扩大药品定价范围,是当前抑制药品价格上涨的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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